通辽热电公司集中供热用户:我公司定于年8月1日开始办理—年采暖期供热缴费和供热减容业务,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供热缴费业务1.供热费收取时间:年8月1日至年10月15日为正常收费期。业务大厅每天上午8时至下午15时收取热费,中午不休息正常收费。收费高峰期间(9月—11月)节假日、周六、周日不休息连续受理用户缴费业务。按照有关规定,用户逾期拖欠热费的,我公司将采取限热、停热措施并追究用户违约责任。2.供热缴费方式:热用户持“用热卡”到我公司业务厅(站)和自助服务网点自行缴费;对委托代收代缴热费的供热区域,我公司将张贴“委托收费通知”,同时与委托单位(个人)签订委托收费合同。建议用户通过银行网银、手机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