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
《关于在全市开展加强“雪亮工程”建设推进电动车规范管理的通知》
亲爱的市民朋友:
根据通*办字[]77号《关于全力压降亡人交通事故全面开展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的工作方案》要求,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我市电动车交通事故,压降道路交通亡人事故、消防安全事故和社会治安盗抢案件,强化综合治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13号),公安部、工业部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公通字(]10号)和自治区安委会印发《全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内安委办()31号)的要求,通辽市委*法委、综治办、公安交管支队联合开展“加强‘雪亮工程‘建设,推进电动车智能管理综合整治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电动车实名制管理。实行一人一车一证一牌,实现每一辆电动车都可追溯源头的智能式管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一、服务对象
全市范围内的二轮、三轮、四轮电动车。实名登记时,车主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购车发票等相关资料;无法提供购车凭证的车主要签署《车辆来历承诺书》,经查验核实后,再予以登记。实名登记后安装统一的平安通辽字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