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BD求职招聘交流微信群 http://liangssw.com/bozhu/12640.html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6号)的规定,现将通辽市住房公积金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通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隶属于通辽市住建局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7个处(科),8个管理部,0个分中心。从业人员人,其中,在编81人,非在编66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年,新开户单位家,净增单位18家;新开户职工1.79万人,净增职工0.25万人;实缴单位3,家,实缴职工20.32万人,缴存额31.9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0.50%、1.25%、10.61%。年末,缴存总额.2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52%;缴存余额.28亿元,同比增长7.85%。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
(二)提取:年,4.60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2.29亿元,同比增长12.93%;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9.67%,比上年增加1.43个百分点。年末,提取总额.9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3.05%。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
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7万笔11.02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3.57%、14.48%。
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5.46亿元。
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4.66万笔.20亿元,贷款余额85.43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2.62%、5.15%、-4.94%。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4.10%,比上年末减少8.63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5家。
2.异地贷款:年,发放异地贷款笔万元。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万元,异地贷款余额.40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无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本段仅项目贷款余额不为0的城市填写):无
(四)购买国债:无
(五)资金存储: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48.83亿元。其中,活期0.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41亿元,协定7.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64.10%,比上年末减少8.63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年,业务收入33,.65万元,同比下降5.10%。其中,存款利息5,.62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8,.19万元,其他26.84万元。
(二)业务支出:年,业务支出19,.06万元,同比增长8.84%。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9,.76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33.64万元,其他0.66万元。
(三)增值收益:年,增值收益13,.59万元,同比下降19.37%。增值收益率1.06%,比上年减少0.37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4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19万元。
年,上交财*管理费用2,.40万元。上缴财*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26万元。
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9,.51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9,.91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年,管理费用支出1,.47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人员经费.66万元,公用经费1,.81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83万元,逾期率0.8‰。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9,.51万元。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本段仅项目贷款余额不为0的城市填写):无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8.86%,国有企业占18.63%,城镇集体企业占3.64%,外商投资企业占1.6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6.9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32%,灵活就业人员占0.00%,其他占0.00%;中、低收入占99.36%,高收入占0.64%。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9.70%,国有企业占7.94%,城镇集体企业占2.77%,外商投资企业占3.4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5.5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62%,灵活就业人员占0.00%,其他占0.00%;中、低收入占.00%,高收入占0.00%。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1.9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6.38%,租赁住房占0.59%,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3.5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33%,出境定居占0.00%,其他占4.21%。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32%,高收入占0.68%。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年,支持职工购建房42.54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28.42%,比上年末减少6.79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82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6.98%,90-(含)平方米占73.93%,平方米以上占9.09%。购买新房占69.22%(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00%),购买二手房占30.78%,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0%(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0%),其他占0.0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0.96%,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9.04%,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9.30%,30岁-40岁(含)占46.15%,40岁-50岁(含)18.80占%,50岁以上占5.75%;首次申请贷款占71.79%,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8.21%;中、低收入占99.28%,高收入占0.72%。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本段仅项目贷款余额不为0的城市填写):无
(四)住房贡献率。
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2.44%,比上年减少10.51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的措施,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策情况和*策实施成效。
疫情初期,我中心积极引导缴存职工通过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