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
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令
第17号
各区、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市直各单位:为深入贯彻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要求,进一步坚定信心、压实责任、严防死守,以坚决有力措施,迅速消除传播隐患,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经市指挥部研究决定,下达命令如下:一、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首要任务,进一步强化战时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战时指挥体系,全面落实各工作专班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24小时有序高效运转。各级**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地。二、从即日起,在市内9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进一步加大筛查力度。全员核酸检测以各区为主体,以人员实际居住小区为单位,统筹做好人员排查登记、信息录入、采样检测等工作,确保组织有序、不漏一人。铁西区、皇姑区、于洪区要在3日内检测完毕,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浑南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要在5日内检测完毕。三、严格落实中风险地区管控要求,确保风险不外溢。对于中风险地区人员实行只进不出的封闭管控措施,禁止居家隔离人员离开住所。四、对于居家隔离观察期间拒绝接受医学监测,隐瞒谎报、擅自外出等情形的,在对相关隔离人员进行训诫教育的同时,立即转送至指定宾馆集中隔离观察。如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作为失信人员纳入个人信用档案。五、对小区实施封闭管理,实行楼长、单元长、组长负责制,压实社区防控责任。要实行24小时人员值守,对外来人员严格执行扫码、测温、登记等程序。六、加强医疗机构院感防控,严把“入口关”和“排查关”,全面加强医务人员、后勤人员、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进一步强化发热门诊排查,实施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哨点作用。严格预检分诊,落实执行首诊负责制,对发热或可疑人员按照闭环管理要求进行转运。七、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购物消费场所,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室、歌舞厅等室内休闲娱乐场所,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餐饮、住宿场所,洗浴、美发、美容、健身等居民服务场所,旅游景区,公交、地铁、轻轨等公共交通设施实行限流措施,按设计承载量的50%接待人员,并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消杀等防疫措施,防止人员聚集。中风险地区以上场所一律停止经营,恢复开放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评估确定。八、中风险地区各类集市、集会、展会、人才招聘会及促销、庆典等涉及人员集聚的大型活动全部停止,其他地区实行非必要不举办。确需举办的,要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九、中风险地区人员一律不允许离沈。其他地区人员非必要不离沈,确需离沈的,需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十、广大市民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落实自我防护措施,日常出行自觉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并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沈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年12月31日
来源:沈阳市*府网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冠状病*
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18号令
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专项组、各镇街:
时至“元旦”“春节”假期,人员流动更加频繁,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好开发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和“人物同防”工作,特发布指挥部令。
一、严格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从严控制大型聚集性活动,原则上不举办大型年会、培训、团拜、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应控制在10人以下。必须举办的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同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管控组和医疗防控组备案、批准,无主管部门的要报所属镇街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批准同意。凡擅自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将追究举办者和相关场所的责任;对因人员聚集造成疫情输入和扩散的,将依法依规严查重处。
二、加强重点人员管理。由社会管控组和各镇街负责,对境外来(返)开发区人员,纳入社区健康管理,在14天内进行2次新冠病*核酸检测。凡是从中高风险来(返)我区且未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要立即到隔离点隔离,并进行核酸检测,检测呈阴性可解除隔离。农民工返乡的要进行统一登记管理,从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开发区农民工要持有核酸核酸检测证明,未做核酸检测人员,返通后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呈阴性方可回村社区。此外,涉农镇街,包括各村要对返乡的农民工进行集中统一管理登记,把农民工返乡作为一项管控内容。
三、加强重点场所管理。由市场监管分局、商务局、文旅局、民*局等部门负责,加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药店、办公场所、影剧院、KTV、酒吧、浴室、养老福利机构、殡葬等公共场所管理,严格执行“戴口罩、测体温”通行制度,严格落实通风、消*等防疫措施。强化实名制登记工作,对外来人员情况主动申报。
四、加强消费服务管理。由市场监管分局、商务局负责,各类商业机构不得举办线下大型聚集性的展销、促销等活动。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场所要限制瞬时客流量。对场所内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要做好清洁消*,保持室内通风换气,设置“一米线”,督促要求服务人员、顾客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五、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理。由市场监管分局负责,明确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经营的市场主体,必须在冷链食品到达开发区前24小时,向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备。无购货凭证、报关手续、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证明等合格证明文件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采购、上市销售。
六、加强师生假期管理。由教体局负责,各学校要精准有序安排学生离校,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寒假期间,师生应避免到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探亲旅游,如确需前往须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学校要做好跟踪随访,及时掌握师生居家情况。
七、做好医疗机构防控。由卫健委负责,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院感防控制度,加强重点科室、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院感监测管理,所有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实行发热患者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正常有序开展临床科室门诊和住院服务,避免人员聚集。
八、加强村社区精细化防控。各镇街要进一步完善村社区疫情防控措施,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强化防控网格化管理,认真细致开展来(返)开发区人员信息摸排登记工作,特别是对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要强化健康监测和随访管理,消除疫情输入隐患,把村社区建成疫情防控战斗堡垒。
九、强化核酸检测“应检尽检”。由卫健委负责,加大对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日常监测,定期进行新冠病*核酸检测,做到“人物同防”。对拒不配合检测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十、强化新冠疫苗“应接尽接”。各镇街、各部门要配合卫健部门做好新冠疫苗预约及接种工作。卫健部门要统筹安排接种次序,严格规范接种流程,配足配齐急救人员、车辆、设备及药品,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安全。
十一、倡导群众合理出行。各镇街要加强宣传引导,倡导居民群众在本地过节,非必要不出行,如需外出,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节日期间要避免前往境外和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如确需前往,应在出行前向所在社区登记、向所在单位报备,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并配合所在镇街开展疫情排查及健康监测管理。
十二、加强**机关职工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机关干部应带头在通过节,非必要不出通,非必要不出境,确需离通的要严格审批管理。倡导弹性休假,合理安排调休倒休,引导所属人员错峰离通返通。开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安排人员前往境外、区外出差,最大限度减少进出开发区往来。
十三、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各镇街、各部门要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制度,做好疫情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办公室做好督查,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安全祥和的节日。
十四、倡导健康文明过节新风尚。由宣传部、市场监管分局、卫健委等相关部门负责,有针对性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加强自我防护,节日期间减少聚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的卫生习惯,尽量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不要购买来历不明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冷冻食品、水产品,一旦出现咳嗽、发烧等症状要及时就诊。
年12月30日
来源: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