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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反诈开学第一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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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开学了

通辽市公安局扫黑支队(反诈中心)给大家带来

《通辽反诈开学第一课》

根据我市电诈案件统计分析

在学生群体中容易产生以下几类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会严厉打击

请同学们提高警惕

一、出租、出售、出借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网络社交账户、网络支付账户等

01

手法

犯罪分子利用学生没有收入来源的心理,想有轻松挣钱的门路,诱使学生开立银行卡、手机卡、社交账户、支付账户等给他们,来为诈骗、*博等各类犯罪洗钱。这种行为间接导致受害群众遭受巨额损失,严重的甚至引起受害人自杀。

02

案例

警方在侦办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时发现,涉案实名电话卡的持有人与贩卡人均为正在科区某高校在读学生梁某。一天,梁某收到一条短信“收手机卡,一张元”,梁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在各网点办理了手机卡5张,提供给诈骗分子,盈利元。骗子利用其中一张手机卡对某公司出纳实施诈骗,诈骗金额高达87万元。警方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学生梁某刑事拘留。学校对其作出开除学籍处理。

警方提示:

出租、出借、买卖,银行卡、电话卡和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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