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癜风怎么冶疗 http://pf.39.net/bdfyy/bjzkbdfyy/140921/4478461.html本院在执行()内执号申请执行人薛国海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朱桂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朱桂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益,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朱桂春,女,年6月15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西镇第五居委会10组11号。
公民身份号码:15232106。
凡向人民法院举报提供法院尚未掌握被执行人朱桂春财产线索,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承诺自愿按照到位款项的10%(截止年4月份总执行款为.00元),给予举报人悬赏奖励。法院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人:景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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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综合整理|通辽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