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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第八督查组在通辽地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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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至13日,副巡视员于宝泉带领自治区能源局、内蒙古煤矿安监局组成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第八督查组成员,对通辽市行*区划内煤矿企业和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赤峰监察分局、通辽市应急管理局、通辽市能源局及旗县相关部门陪同参加。

督查组在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召开了企业和地方*府监管部门安全生产座谈会,通报了锡林郭勒盟银漫矿业“2?23”井下重大运输安全事故,对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提出了要求。于宝泉副巡视员就煤矿安全管理整体性、协调性、统一性提出四点意见:一是“控”,管控风险要提高标准。煤矿企业要认真排查大风险,做到心中有数,并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不断“刨根”,真正做到事故隐患“零容忍”。二是“改”,发现问题要立行立改。企业要敢于“揭丑亮短”,把“主动防范”思想落实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当中,突出央企典型引领示范作用,真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管”,加强管理要形成一体化。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形成统一的生产指挥系统,抓面控点,真正堵塞安全漏洞。四是“衔”,改造升级要对接国家*策。探索建设智能装备、机器人示范工程,淘汰落后设备,避免“人海战术”,真正形成本质安全。分局张国强局长就如何落实好于宝泉副巡视员的讲话精神提出了要求,并强调了下一步工作重点。

督查组还深入煤矿和油气长输管道一线,开展了提升运输和通勤车辆专项执法监察,全面系统排查了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强化了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了通报,为全国“两会”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编辑:办公室石宝川

供稿:赤峰分局赵怀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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