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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局教师人才引进综合考评公告
一、考评对象
本次综合考评对象为年12月16日至年12月20日到开发区创业大厦教育体育局现场报名且符合岗位报名条件的人员,详见附件。
二、考评时间
年2月15日--年2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综合考评准考证》。
三、考评步骤
(一)能力测评
1、测评方式。采取开放式试讲的方式进行。考生根据本人报考岗位及专业要求自行设计(其中小学音乐教师试讲环节可以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加入钢琴才艺展示部分)。试讲时间15分钟。试讲成绩实行百分制,当场公布。考生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试讲顺序,超过30人的测评组分两天进行,具体试讲时间根据抽签顺序确定。未能按规定时间到考点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测评资格。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综合考评准考证》。测评时不得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及明显带有特殊标记的配饰。
2、加分项。拟引进人员本科专业和研究生专业方向一致,总成绩上加2分。
3、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开放式试讲成绩+加分项。
所报岗位不满足1:3参加测评的,该考生考试总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才能被列入考察范围。如遇同一岗位计划录用人员总成绩并列情况,另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二)组织考察
按人才引进计划1:1的比例,对测评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可从参加能力测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不宜递补的,取消该岗位人才引进计划。
(三)组织体检
由开发区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对经能力测评和考察合格确定的拟引进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1号)及相关修订标准,医院体检。初检不合格的,15日内可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结果仍不合格的,可按排名顺序从参加能力测评人员中重新确定人选并经考察合格后进行递补。不宜递补的,取消岗位人才引进计划。
四、其他事项
(一)获得进入综合考评资格的拟引进人员,以电话形式通知本人,接到通知后请本人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于年1月13日-年1月17日工作时间到创业大厦办公室领取《综合考评准考证》,详细要求以《综合考评准考证》中的考生须知为准。
(二)报考人员手机需要保持畅通,因联系不畅造成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本次公开引进在综合考评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辅导。
(四)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相关公告、通知、公示等均在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