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论坛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扫黑除恶通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 [复制链接]

1#

通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征集交通领域扫黑除恶线索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净化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环境,深入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辖区道路交通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通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即日起将对“黑恶”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严惩和治理,并向广大人民群众征集“黑恶”违法犯罪案件线索。

一、交通领域打击黑恶势力重点包括(即举报内容):

1、借交通事故煽动、组织聚众闹事;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路线、强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渣土车野蛮驾驶;汽运业和二手车市场欺诈、坑蒙拐骗、强迫交易、扣车索债、非法改装、严重超载等欺行霸市行为。

2、物流运输和客运、出租车行业以及“黑车”强迫交易、暴力收费等非法敛财行为,长期霸占停车位拉客、抢客等扰乱破坏社会公共管理秩序以及垄断行业经营的黑恶势力。

3、治超站、检查站、交警执法站内部人员与“路虫子(为了躲避交警的检查和处罚,有些运输公司专门雇佣人员开车尾随警车,为他们通风报信,这些盯梢的人被称为“路虫子”)”勾结,绕行执法站(点)收取车辆“过路费”、停车费等不法行为。

4、执勤执法和事故处理执法活动中与修理厂相互勾结,强行收取停车费、保管费等违法行为;在正常的执法活动中,教唆、煽动当事人上访、请愿,制造事端和寻衅滋事等黑恶势力。

5、车管所、违法处理大厅、二手车交易市场、驾培机构等办公地点和周边场所的“非法中介”,违法“买分卖分”行为,以及在机动车注册检验,驾驶人培训考试、交通违法处理等方面吃拿卡要,敲诈勒索、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侵害群众利益的涉黑涉恶行为。

6、公安机关内部人员与涉恐分子、黑恶势力、沆瀣一气以及交通管理服务中参与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或利用职权、敲诈勒索、徇私枉法等违法犯罪活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通风报信、包庇纵容等“两面人”等违法违纪人员和不法行为。

二、举报方式

凡在通辽市辖区内发现以上6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群众都可以向通辽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举报、反映。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方式为:

1、-

2、邮箱举报:tljgzd

.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