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4日讯据高检网消息,日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原书记傅铁钢(正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向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傅铁钢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傅铁钢,听取了辩护人意见。包头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傅铁钢利用担任呼伦贝尔盟委副书记、组织部长、乌兰察布市政府市长、通辽市政府市长、通辽市委书记等职务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在担任通辽市委副书记、政府市长期间,徇私舞弊,不正确行使职权,违反国家规定返还有关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傅铁钢简历:
傅铁钢,男,汉族,年4月13日出生,黑龙江省讷河市人,大学学历,年12月参加工作,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年12月至年5月黑龙江省莫力达瓦旗修造厂工人、车间主任、厂团支部书记
年5月至年3月黑龙江省莫力达瓦旗团委宣传部长、副书记
年3月至年2月黑龙江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年2月至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莫力达瓦旗委组织部干事
年11月至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委组织部干事、干部科科长
年11月至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年9月至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
年9月至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委副书记
(年7月至年7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学习)
年11月至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委书记
(年10月至年4月吉林大学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研究生班进修)
年5月至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委委员、组织部长
年8月至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年3月至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委委员、组织部长
年6月至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委副书记、组织部长
年2月至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委副书记
年3月至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委副书记、市长
年9月至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副书记
年10月至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
年3月至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副书记、市长
年5月至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书记
年2月至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巡视员
年5月至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工作(正厅级待遇)
年12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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