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左后旗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令
(第14号)
根据中央、自治区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部署精神,为贯彻落实好《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落实疫情防控风险等级调整要求全面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内防指电[]16号)文件要求,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命令如下:
一、自3月19日起,旗内除各中小学、幼儿园及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外,洗浴中心、网吧、电影院、KTV等所有行业经自查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可全面恢复营业,无需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复产复工的行业企业、商业门店要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做好体温检测、消杀通风、限制人流(网吧、电影院、KTV等娱乐场客座率严格控制在≤50%以下)等工作,确保规范运营、人员不聚集。同时,要开展员工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等措施,确保经营业主、管理人员、服务员工中没有属于应隔离的人员。各行业主管部门不得再设置复工复产前置约束条件,已经设置的予以取消。
二、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经营场所以及各居民小区卡口、嘎查村劝导站,全面推行使用“内蒙古自治区居民电子健康卡(码)”,对持有绿色“健康码”的城乡居民,体温检测正常后(必要时验证人码一致),不用登记可正常出行,持“黄码”“红码”的,必须按照防疫相关要求严格管控,直到转为“绿码”后才可正常出行。老年人、未成年人或因特殊情况无法通过网络平台获取防疫健康信息码的,可凭其他有效证件通过人工核验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通行。
三、切实放宽务工人员限制。各用工企业对持有绿色“健康码”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后可直接上岗,湖北省除外。各苏木镇场、甘旗卡社区服务中心及各行业主管部门,不得增加限制区域和限制措施,不得要求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不得阻止证件齐全的服务业从业人员进入社区提供服务,并取消夜间门禁限制。在密闭场所的人群聚集性活动,根据情况有序恢复。
四、各苏木镇场、甘旗卡社区服务中心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将防控重心放在从境外来(返)我旗人员摸排和防控上。要求来(返)我旗的外籍人员以及中国公民,14天内有国外往来史的,严格执行向旗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制度。同时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于隔离第12天由卫健部门进行核酸检测。(与本命令不一致的,按本命令执行)。在隔离期间,如有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症状的,要立即向所在隔离点负责人报告,并及时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检查。
五、从境外来(返)我旗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我旗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对缓报、瞒报、谎报入境信息的,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或导致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广大群众要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拟从境外来(返)我旗人员信息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嘎查村)、派出所报告,并提供入境时间、路径、所乘交通工具等信息。入境人员的亲属、接待单位等不按要求报告相关情况,甚至帮助入境人员逃避检测和隔离观察等措施,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倡议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发现相关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和社区(嘎查村)反映情况。
六、旗市场监管、文化执法、公安派出所等行业监管部门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坚决予以关停整改。
科左后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