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关于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工作安排,按照自治区文明办《关于开展年度自治区“新时代好少年”推选和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和通辽市文明办下发《关于开展年度自治区暨通辽市“新时代好少年”推选和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经各旗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市直学校审核推荐,经部务会、事迹评审会讨论通过,并征求文明委相关成员单位意见,拟推选以下69名同学作为年通辽市“新时代好少年”人选,其中吴浩天等8人推荐至自治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听取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为年4月6日至4月10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可通过邮件、电话方式反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所反映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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