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对拟设立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进行公示的通知》,通知的具体内容如下。
按照《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在地方申报和征求部门意见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组织了专家评估论证,拟在吉林省四平市、辽源市、通化市设立吉西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在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赤峰市设立蒙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