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部署,今年全市实施“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4月3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通辽市教育局关于严格规范中小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全市年“阳光招生”具体政策由各旗县市区分别制定。截止目前,全市各旗县市区“阳光招生”具体政策正在制定中,均未出台。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