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9月2日,由通辽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苏日勒格(正厅级)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在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通辽市人民检察院指派员额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该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通辽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被告人苏日勒格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于年7月7日向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现场,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详略得当的举证示证。在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就案件定性和量刑发表了公诉意见,阐明起诉观点和法律依据,被告人苏日勒格进行了最后陈述。
本案将由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择期宣判。
内容来源:通辽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