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有序推进改革工作的落实。新冠肺炎疫情稳定后,第一时间深入旗县市区和涉改部门,逐个摸清机构数量、人员编制情况,在充分调查研究和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制发了《关于扎实做好综合行*执法改革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综合行*执法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改革目标、工作程序、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等事项,做到工作有目标、推进有指向、落实有成效。改革期间,先后9次对各地各部门改革推进情况进行调度、督促和验收,为改革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
三、圆满完成各项改革工作任务。推进改革过程中,既严格按照自治区改革部署要求实施,又紧密结合通辽市实际,充分运用前期整体推进全市综合行*执法改革经验,对涉及人员编制划转的部门,在全面摸清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基础上,科学合理制定人员编制划转方案,经编委会会议研究审议后印发实施。本次改革后,市本级共组建15支综合行*执法队伍;旗县市区,除科尔沁区外,其他旗县区均设置了8支综合行*执法队伍。科尔沁区作为市辖区,在农牧业、市场监管等5个领域设置了综合行*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