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委
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召开
年12月18日下午,通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通辽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冯玉臻主持并讲话。通辽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郭玉峰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行*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精神、自治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贯彻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重大举措落实方案》精神。会议听取了《法治*府建设实施纲要》任务完成情况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组长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汇报,会议审议通过了《通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民法典实施的工作方案》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成立通辽市行*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安排部署了下一步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一年来,全市上下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下一步要加快转变*府职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府法律顾问制度,有序推进地方立法工作,提高行*决策法治化水平。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执法权力的监督,持续开展司法不公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法治*府创建取得新突破。要在全社会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大力推行“五心合一”社会矛盾化解服务机制,推进“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全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实现依法治市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互促共进。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压紧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地本部门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干部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要凝聚工作合力,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协调小组要认真研究制定本领域法治工作具体措施,办公室要加强协调指导,及时传达、调度落实自治区*委和市委关于法治建设工作部署要求,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要强化督查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当前,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对盟市依法治区考核征求意见稿所定任务查漏补缺,抓紧推进,确保全市法治建设工作在考核中取得好成绩。
通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
委员会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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